凡就读我校并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资助政策
关于我校成立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经我校审核合格的学生,在我校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及时上报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助学金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由我校助学金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对提交申请助学金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免学费管理发放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校国家免学费管理,确保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现将《关于我校成立国家免学费发放和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西科校字【2008】20号]有关内容修订如下
公示结果无异议,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同意,拟将吕万聪、王亚亮2位同学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审核。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金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严把审核关。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实现国家助学金全部通过银行的途径直接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和资助资金的安全。
由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有问题?可以留言给我们,专业老师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