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国家培养优秀的技能型人才服务,现将我校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我校在评审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主要依据。对评审条件、原则和操作程序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评审的各个环节。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程序
1、成立由学校校长徐宇为组长,资助办邓国豪为副组长,学管科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本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参评学生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对于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人的资格。
3、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道德风尚、综合素质等方面填写推荐理由。
4、召开评选会议。2021年10月15日,我校 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11名成员和现场参与旁听的师生代表出席并担任本次评审会的评委,参与评选的每位同学在评审会上做了4分钟的陈述,评审小组根据参评人员陈述的评选资格、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情况、比赛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衡量。根据最后得分情况产生2018级吕万聪,专业:汽车维修;2019级王亚亮,专业:汽车维修。2位学生为我校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四、公示情况
学校资助中心对这2名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五、评审结果
公示结果无异议,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同意,拟将吕万聪、王亚亮2位同学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审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