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学费发放管理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免学费管理发放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校国家免学费管理,确保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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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栏目 《资助政策》

《国家免学费发放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学年秋季学期技工院校免学费申报和材料归档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免学费管理发放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校国家免学费管理,确保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国家免学费的管理

我校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2007]85号)的要求,实行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专项责任人制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免学费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严把审核关。

二、免学费范围和对象

被我校正式录取,具有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和经济困难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三、免学费的标准

按照国家免学费的新政策,每人每年高级工3600元,中级工2600元;享受3年时间。

四、免学费的申报、评审

1、我校专门成立了国家免学费发放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免学费发放的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发放管理的实施办法》精神,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认真审核填写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严把审核关。

3、经我校审核合格的学生,在我校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及时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受助学生必须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

五、免学费发放办法

1、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合格的学生,及时造册发放,受助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注册凭证到我校国家免学费发放管理办公室领取,不得代领。

2、资助金额到账后,由免学费发放管理办公室通知各班主任通知学生领取。

3、免学费发放表由学生本人签字后领卡,再由学校财务直接打到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上,不能发放现金发放原件及打款记录名单由财务处做账及存档备用审查。

4、每学期未交学费、未正式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退学,不再享受国家免学费,我校及时上报退回流失学生和本学期未交学费,未正式注册学生的免学费。

5、我校国家免学费发放和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室,将学生申请表、受助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建档被查。

6、每日发放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汇总发放人数、卡数、金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六、其他事项

1、发放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免学费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2、坚持申报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程序规范完善、

3、各班班主任要教育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合理使用免学费。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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